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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出口加工区 出租 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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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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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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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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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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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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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渤海乡秦皇岛开发区东区温州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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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座落在秦皇岛市的东部沿海。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3年9月15日通过国家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验收。总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
 
  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使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同时享有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成为我国目前所有对外开放领域中层次最高、政策最优、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的新通关模式。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出口加工区管委、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金融保险等部门实行“一门式服务、一站式办公”的现代高效办事程序。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认真执行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借鉴国际成功运作的出口加工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努力优化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将出口加工区建成一个与国际市场接轨,按国际惯例运作的对外开放新区。
地理优势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接辽宁,西近京津,距北京298公里,距沈阳约400公里,距山海关船厂码头及山海关港约2公里;距年吞吐能力1亿吨的秦皇岛港约10公里;距京沈高速公路2公里,距102国道1公里;西侧紧临京沈高速公路山海关连接线,北靠京沈铁路位于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环渤海中心地带,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和重要出海口。素有“京津后花园”之美誉,选址区域海、路、空立体交通优势明显。

招商产业

  “十一五”期间,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按照“加工制造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功能定位,在现有保税加工功能基础上,增加保税物流功能,积极探索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引入研发中心,促进出口加工区加工制造和现代物流协调发展,努力把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建设成为跨国公司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的重要基地;成为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开展保税业务的重要节点;成为面向国际市场,汇集大型下游高科技龙头企业的积聚区;成为率先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先导区、示范区。

周边配套
  道路:秦皇岛出口加工区西侧为京沈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宽度22M;
 
  供电:已建成10000千伏安中配室一座,可基本满足加工区一期的用电需要。为厂房配套的500千伏安箱变两座、3200千伏安配电室一座、1600千伏安配电室一座。
 
  供水:自来水直径500MM管道接入加工区并新建加压泵站一座,日供水能力可达1.4万吨。
 
  供热:建设供热能力50吨锅炉房一座。
 
  排水:日处理能力1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已经建成。
 
  电讯:装机容量2万门,先进的程控电话系统可满足用户与国内各城市和世界各地直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数据通信的需要。
 
  厂房: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累计建设标准厂房88832平方米,单层厂房11幢,多层厂房5幢。建设物流仓库一座,建筑面积12698平方米。在建物流仓库一座,建筑面积12698平方米。
政策优惠
  保税加工政策
 
  主要实行"四不、四免、二退、一保"等优惠政策。
 
  四不: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国家对出口加工区内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四免:对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对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库设施所需进境的基础物资予以免税;对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对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二退: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汽实行退税政策。
 
  一保: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外汇管理: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须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配额许可证: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保税物流政策
 
  保税仓储方面: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区内仓储的货物可进行分级、挑选、刷帖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综合物流企业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向区内、外企业、境外企业和其他保税区域自由配送;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国内采购企业可在货物价格低时采购存放于出口加工区,价格高时销售到国内,获得更高利润。或者企业自行分批提货、分批交纳进口关税,降低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进境或出境货物利用国内仓储费用低、人工费用低的优势,在出口加工区集中配送,降低物流成本。
 
  进出境贸易方面:区内企业可以将业务从目前的保税加工扩大到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并允许从事采购零部件、原材料等销售境内、外的国际贸易;区外贸易公司可将货物实际保税仓储地转移到区内,实现区外货权区内存储,达到利润最大化;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贸易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区内企业具有自由进出境权,无需进出口权审批;允许国家限制类项目进区经营;外商在区内从事贸易和服务贸易,不受区外政策限制;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业务需要汇出境外;区内企业与区外之间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等。
 
  海关监管方面:出口加工区海关将参照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监管模式,"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封闭化、信息化、制约化的监管模式,努力做到手续简化、通关便捷、物流畅通、运作高效。区内企业与海关、国检全部联网,无纸报关、报检;企业之间交易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还可以多次报关,一次征税,减少大量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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