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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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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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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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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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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瀛洲街道孙辛路升龙又一城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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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规划开发面积5.6平方公里。为了扩大高新区政策覆盖面和技术辐射面,市委、市政府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将涧西区孙旗屯乡、洛龙区辛店镇整建制委托高新区管理,并将吉利科技园和洛龙科技园纳入高新区业务指导范围。目前,高新区实际管辖面积96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14.3平方公里,区内常住人口11万。高新区管委会内设副县级机构11个,干部职工实行全员聘任。
 
  目前,高新区内各类工商企业共1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1家,高新技术企业69家;区内市级以上研发中心124家,其中国家级3家。2011年高新区实现园区总收入1051亿元,增速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39亿元,增速21.3%,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19%;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24.4亿元,累计增幅18.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5亿元,累计增幅20.5%;全社会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9亿元,增速24.5%。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利用外资1.4亿美元,占省定目标的117.5%,实际利用市外境内资金22.7亿元,占市定目标的130.6%;外贸出口2.4亿美元,占市定目标的118%。
 
  近年来,洛阳高新区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硅材料及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多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称号。目前高新区正全力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地理优势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坐落于洛阳市区西南,现辖一区两园、一乡一镇,辖区面积110平方公里,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54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
 
  洛阳高新区建区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向,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建设"特色高新、效率高新、效益高新、和谐高新"为目标,以招商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洛阳高新区现已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招商引资最富成效、投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开发区之一。
 
  洛阳是中国铁路、公路、信息兼具的综合性交通通信枢纽。
 
  铁路:陇海、焦枝两大干线的交汇点,是欧亚大陆桥(连云港鹿特丹)上的重要一站。
 
  公路:西南环高速连接少洛、连霍、二广、洛界等形成高速公路网,形成与铁路口岸、洛阳机场、新郑国际机场的快速物流通道。
 
  航空:拥有国内净空条件最好的二级机场洛阳机场,辟有洛阳至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大连、昆明、成都、重庆等城市的航线,开通通往香港的不定期包机。距郑州新郑机场170KM。
 
  口岸:设有功能齐全的口岸联检机构。洛阳海关与青岛海关达成口岸直通协议,实现铁海联运。
招商产业
  经过20年的建设和发展,洛阳高新区在硅产业、高端精密轴承产业、钛(钼钨)产业、节能减排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上下游配套、产业密切关联、产业链相互补充的产业集群,聚集了洛阳尚德太阳能、轴研科技、洛钼金属材料、中航锂电、双瑞精铸钛业、双瑞风电叶片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企业和项目。当前,洛阳高新区正充分利用洛阳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把力量主要集中在引导特色产业的发展上,以国家批准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硅材料及光伏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基础和抓手,致力于做大做强硅(电子)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高端精密轴承、钛(钼钨)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扶持发展生物制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着力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打造独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高地,努力成为洛阳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
 
周边配套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建设的发展理念,目前总开发面积达11平方公里,区内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道路、供电、给排水、热力、煤气、通讯和宽带信息等网络。一个生态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全、高科技特点突出、现代气息浓郁的现代化新城区已初具规模。
 
  实施绿化、亮化、美化等空间环境形象塑造工程,区内绿化面积达到31.1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6.3%,绿化覆盖率达到41.2%。2003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区内周山森林公园面积达1.08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1500亩,绿化面积8000余亩,堪称镶嵌在洛阳城区的一颗"绿色明珠"。
 
  洛阳高新区北依周山,南望洛河,绿地率达到36.3%,绿化覆盖率达到41.2%,于2003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0平方公里工业区内,形成比较完备的道路、供电、给排水、热力、煤气、通讯和宽带信息等网络。
 
  旅游酒店:高新区三公里半径内建有星级宾馆11座,其中有8座三星级以上的宾馆。
 
  居住:高新区周边有多种结构的住宅楼和别墅,居民区稠密,拥有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网络平台。
 
  医疗:区内的解放军150中心医院,拥有许多先进医疗设备和100多名高级医疗专家,是在黄河小浪底水利工程工作的500多名外国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定点医院。
 
  银行:市主要金融机构均在区内设立了各自的分支机构,可提供包括国际结算在内的一切金融服务。
 
  学校教育:区内现有4所学校,可接纳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可进行非汉语学生的特殊教育。
 
  交通:目前经过高新区的公交路线上有汽车2路、12路、59路、54路和50路四路。高新区主干道河洛大道是洛阳市区的西南出口,西南环城高速路穿区而过,客流和物流畅通方便。
 
政策优惠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试行)
 
  为了促进洛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投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项目进区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政策。
 
  享受本政策的企业(项目),同时享受国家、省、市赋予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一章鼓励项目进区
 
  第一条在高新区新建区兴办的生产、科研性企业(项目),投产第一年度形成的本级财政收入,全额用于支持该企业(项目)建设。
 
  在新建区兴办的非生产、科研性企业(项目)和在政策区兴办的生产性企业(项目),经批准可比照执行。
 
  第二条市政府和高新区每年筹措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新进区企业和已进区企业新建项目的贷款贴息,支持企业发展。
 
  第三条项目进区购地建设的,视其项目性质及付款方式给予地价优惠:
 
  生产、科研及公益类项目用地实行土地开发成本价,其它类项目实行市场价。
 
  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上市公司和已进入辅导期的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价格按成本价下浮15%。
 
  一次性付清地款的,给予应付价款15%的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科研性企业或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及功能配套有较大影响的其它项目,在首付土地出让金50%后继续付款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3年内分期付清。
 
  第四条股份公司总部进入高新区的,一次性给予企业领导班子5万元的奖励;上市公司总部进入高新区的,一次性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中介人引荐资金或项目进区,视其项目性质和资金规模,给予实际到位资金1‰-5‰的奖励。
 
  第二章支持创新发展
 
  第六条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计划项目。区内企业申请获得各类计划资金的,根据企业的规模、效益及技术水平,给予资金支持。
 
  第七条对区内企业完成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承担人,予以奖励。
 
  第八条鼓励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高新区将年度本级次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专项列支,作为鼓励企业科研开发和发展扶持资金,对企业进行支持。
 
  第九条对年度纳税额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领导班子,给予总额50万元奖励。
 
  第十条区内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5万元;挂牌上市,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
 
  第十一条对年度出口创汇前5名的企业领导班子,给予总额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进入区创业服务中心和各类专业园区进行成果转化与创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各类专业园区的政策,另行发布。
 
  第三章扶持与服务
 
  第十三条高新区设立风险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孵化资金,为企业建设发展提供资金服务和支持。
 
  第十四条对进区企业实行保护。除税务部门外,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到区内企业检查。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引进所需各类人才。对应聘进入区内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原单位不提供人事档案的,高新区帮助其建立人事档案。
 
  对进入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博士、博士后、院士及留学归国人员,给以研发经费及生活补贴,并协助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第十六条高新区实行服务公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审批联席办公制度、企业评议机关制度及对外商独资企业的虚拟合作伙伴制度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七条经高新区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适用本政策。
 
  第十八条本政策的解释权归高新区管委会。
 
  第十九条本政策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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