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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开发区新立工业园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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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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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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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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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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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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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五纬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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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天津是一座有着600多年历史的工商业港口城市,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之一。同时天津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中国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直辖市。总面积为11305平方公里,人口1001万。
 
  东丽经济开发区地处连接天津市区和天津新港的津塘公路沿线,中心坐标北纬41度、东经117度。据北京120公里,距天津市中心14公里,距天津新港30公里。处于素有“金色走廊”美誉的东丽区的中心位置。
地理优势
  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是国家级1类航空口岸,中国北方最大的货运机场,年货运吞吐能力12.8万吨,现在已经开通了国内外航线40多条,开发区距离机场只有3.5公里。
 
  港口:开发区向东30公里处的天津新港是中国最大的人工港,北方最大的国际性现代化多功能贸易港口,已有各类泊位146个,万吨级以上的深水泊位48个,年吞吐能力超过7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百万标准箱,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国际定期班轮航线已达40多条。
 
  铁路:西距开发区14公里处有天津火车站,天津铁路是衔接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的枢纽,是欧亚大陆桥的起点,同时正在建设的中国高速铁路在这里交汇。而且现 在已经建成的津滨高架轻轨铁路与市区地铁连接,途经东丽开发区,终点到达位于港口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丽开发区北面1公里处也有京山铁路通过。
 
  公路:天津的高速公路辐射华北、西北、东北的广大地区,与全国公路网连通。东丽开发区坐落在津塘公路沿线,在开发区北部5公里处有京—津—塘高速公路、2.5公里处有津滨高速公路通过,使得北京、天津、塘沽港口之间的交通更加便利。
周边配套
  基础设施
 
  电力:开发区南500米处有220KV变电站一座,开发区内已建成双电源35KV变电站两座,装机容量为9万KVA,区内采用10千伏电缆直埋地下,环网供电。
 
  通讯:区内建有4万门程控电话局一座。采用日本NEC设备,可为客户提供安装国内、国际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多项业务。
 
  供水:区内采用环网供水,与天津市供水管网连接,日供水能力为6万吨,水质稳定良好,可满足用户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排水:区内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可通过管道及泵站直接排入河道用于农田灌溉;生产和生活污水通过天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
 
  供热:开发区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向区内用户进行集中供热,为了保证水温,开发区内已建成一座调温供热站,同时,充足的地热水也为企业职工的洗浴提供了方便。
 
  供气:东丽开发区天然气干线工程已经配套完毕,根据需要,我们可向各个企业提供优质的天然气。
 
  道路:开发区内公路宽阔整齐,南北向道路有七条,东西向道路六条。道路宽度12~50米,且开发区位于津塘公路与海河之间,交通极为便利。
政策优惠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税率为12%)。其中属于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属于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2%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再投资退税:
 
  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将从开发区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在开发区兴办新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若上述投资投入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全部退还期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增值税:
 
  增值税共设3档税率。销售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煤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等货物,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0,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和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单位和个人,经税务机关确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免征增值税。
 
  1994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有出口货物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一般贸易出口、进料加工、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执行免税政策。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执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
 
  消费税:
 
  消费税共设11个税目25个税率(税额),从最低3%至最高45%。在生产环节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其中黄酒、啤酒、汽油、柴油,是从量定额征收。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税:
 
  营业税共设9个税率,从最低3%(交通运输费)到最高20%(娱乐业)。天津市娱乐业暂按10%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
 
  房产所有者、承典者(在无法确定时,为房产代理人和使用人)为纳税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的房产,按房产原值,以年征收税率1.2%,天津按应纳房产税税额给予减征30%的优惠。
 
  印花税:
 
  应税凭证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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