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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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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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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香槐路176-12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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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3月15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其总体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现已建成起步区2平方公里。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发展方针,使自身不断发展壮大。并基本建成滨河工业区、商贸区、医药园和高程湖度假区。累计投入亿元资金,全部达到"六通一平",形成了供水、供电、供热、通讯、道路等配套完善的基础建设。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管辖区内全部政府管理职能,根据辽宁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和市政府的授权,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建立了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设立了[投资服务中心],形成了[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系统综合执法]的服务体系。为中外企业提供了宽松的投资环境。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发展高科技和外向型产业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发挥本溪市及东北地区药材资源的优势,重点建设以开发区为中心的中国北方中成药基地,并逐步把开发区建成以生物工程、制药、电子、机械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多种经济成分同步发展的现代化、多功能的新区。
周边配套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溪市对外开放、体制创新、科技进步、新兴接续产业发展的先导区、示范区和集聚地,始终以宽广的眼光审视和把握未来的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经济地理、管理体制和政策优势,将现代中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加以大力发展。通过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开发区产业集群优势。
 
  ──现代中药产业。抓住国家实施中药现代化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本溪市中药资源优势,按照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创新为动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发展一批拳头产品、实施一批牵动力强的大项目,加快提升传统中药产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中药产业,最终成为本溪经济接续产业,引领、带动全省中药产业的调整和升级。
 
  在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2.22平方公里,建设本溪现代中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包括研发孵化功能区、产业功能区、教育培训功能区、种苗示范功能区和商务流通功能区等五个功能区。力争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建设,园区达到国内“五个一流”,即:一流的现代中药产业、一流的中药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和机制、一流的中药科技人才队伍、一流的中药创新研发平台、一流的现代中药商务流通体系,形成纵向环节有机链接,横向要素有效聚合,立足本溪,聚合辽宁,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中国北方现代中药谷。
 
  ──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配套为重点,以项目合作为载体,以汽车零部件、机械器材及配件、新型五金制品、新型焊管及管件、以及钢结构等项目的引进为突破口,尽快形成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集群优势,为本溪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接续产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在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的下平台村规划4平方公里,建设装备制造业配套工业园。园区提供的配套产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为沈阳经济区汽车、机床等装备制造产业提供高品质的配套产品;另一部分是为本钢、北台等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本钢和北钢的协作,围绕沈阳经济区装备制造业和钢铁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源源不断地向沈阳经济区和两钢等大型企业提供高品质的配套产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率先实现融入沈阳经济区和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目标,成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主导产业。
 
政策优惠
  为加快本溪中药科技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建设和实现集群化发展目标,培育区域产业品牌,快速拉动本溪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市政府在《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委发〔2006〕12号)和《关于印发本溪市发展现代中药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本政发〔2004〕17号)基础上,对在产业基地内建设的医药企业给予如下发展扶持政策:
 
  一、市政府在产业扶持和优惠政策方面积极引导新办医药企业在产业基地选址。
 
  二、市财政列支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和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基地孵化器建设、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
 
  三、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列支一定比例,专项用于产业基地技术创新资金。主要用途:一是产业基地内医药企业进行中药新产品研发,以国家新药审评委员会审定新药类别,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给予一定新药研发资金补助;二是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及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包括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到本溪专职引领医药高科技项目(列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为其提供20万元—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中医药硕士生导师、博士到本溪专职引领医药高科技项目(列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为其提供10万元—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四、加大对医药企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用于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医药企业高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五、在产业基地建设并符合《本溪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发展项目,优先为其争取国家、省重点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六、在产业基地投资经营的新办医药企业,3年内免收物价调节基金。
 
  七、在产业基地投资经营的新办医药企业,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企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市本级收益部分,全部用于扶持企业。
 
  八、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产业基地医药企业项目融资优先提供担保。
 
  九、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及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包括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到本溪专职引领医药高科技项目(列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为其提供一套100—120平方米住房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5万元;中医药硕士生导师、博士到本溪专职引领医药高科技项目(列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为其提供一套90—100平方米住房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0万元。上述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
 
  十、本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其他相关
  区位优势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辽宁省中部城市群——沈阳城市经济圈中心地带,北邻沈阳,南依母城本溪,距沈阳43公里,距本溪21公里,规划面积27.8平方公里,辖区总面积88平方公里。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完善的现代化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沈丹铁路贯通区内,石桥子、歪头山两个客货车站与东北铁路网和全国铁路网相连;
 
  304国道、沈丹高速公路纵贯全境,沈丹高速公路在区内设有南、北、中三个出入口;
 
  距丹东大东港210公里,距营口鲅鱼圈港200公里,距大连港360公里。丹东大东港、鲅鱼圈港、大连港年货物吞吐量分别为850万吨、7537万吨、1.7亿吨。
 
  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30公里,现已开通74条国内外航线,通航城市55座,年运送旅客247.6万人次、货运6.1万吨。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凭借区位条件、发展空间、政策、体制等强项,日益显示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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